關于申報河北省第二十二批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通知
發文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文號:冀建科〔2016〕1號 發布日期:2016-01-1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
為促進建筑業技術進步,提高行業整體素質,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組織申報河北省第二十二批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
1.2014年以來新開工、建設規模大、技術復雜、質量標準要求高、社會影響重大的建筑和市政工程。
2.工程必須應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中的6項以上,結合工程特點還應采用其它新技術,3年內能完成申報推廣的全部新技術內容,使工程整體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3.在推廣新技術工作中,能結合工程特點,組織技術攻關和創新。
4.已列入國家級示范工程的項目,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程序和時間
1.按上述省級示范工程的條件,各市住建局(建設局)要組織有關單位積極申報,每個市應選取不少于3項工程申報省級示范工程。由城管局負責市政工程管理的市,統一由各市住建局(建設局)負責申報。
2.各申報單位認真填寫“河北省建筑業新技術示范工程申報書”(一式兩份),由各市住建局(建設局)審核后,于2016年2月5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河北省建筑業新技術示范工程申報書”可從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服務大廳-資料下載欄下載。
3.各市住建局(建設局)和省屬有關單位接此通知后,請組織有關單位申報,并督促前二十一批建筑業示范工程中未驗收的項目盡快申請驗收。通過驗收的示范工程視同科技成果,并可參加省建設行業科技評獎。
有何問題請及時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聯系,聯系電話:0311-87904504。
通訊地址:石家莊市新華路501號
郵政編碼:050051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月12日
附件:1
通知文件